第廿三天:教會勇於指出政權的不是

經文

「耶穌站在巡撫面前;巡撫問他說:『你是猶太人的王嗎?』耶穌說:『你說的是。』」(馬太福音27:11)
「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,寫著他的罪狀,說:『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。』」(馬太福音27:37)

反思

有人說:耶穌只是傳道、治病、趕鬼,是一位好老師、他幫助人,並沒有觸碰「政治」,所以,基督徒「單單」傳屬靈的福音就可以了。可是,耶穌被捕、被定「罪」、被判刑之前,他從沒有為自己辯護,關於他的「罪狀」,他惟一開口出聲的,就是承認自己是猶太人的「王」,而王這個「政治」用語,就成為他被判死刑的「罪名」。

禱告

主耶穌,或許我們未必勇於直指政權的不是,但,只要教會活出你的見證,按你的真理生活、宣講、行動,也很可能招致「罪名」,求你賜我們勇氣力量,不畏強權、活出所信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