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天:為香港法治

「我又見日光之下:在審判之處有奸惡,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。我心裏說:「上帝必審判義人和惡人,因為在那裏,各樣事務,一切工作,都有定時。」(傳道書3:16-17)

「公義和公平是祢寶座的根基;慈愛和誠實行在祢前面。」(詩篇89:14)

公平公義的上主,我們將香港的司法制度交託給主,求祢掌管整個司法制度。

公平公義的上主,願所有司法者必以公平公義詮釋法律;以剛強壯膽作出正確的判決,毫不懼怕極權統治者,或是個人的利益;以勇敢、智慧、公正和正確履行該負的職責;以廉潔和正直、不貪不謀的心,盡心盡責執行法律下所委託的使命。面對爭議時,決不輕率,反以智慧和公正來詮釋法律。

公平公義的上主,我們同心祈求香港的司法執法者,不單在言語上宣告香港是法治的社會;更要在運作上維護法紀,以民為本。惟願所有司法執政掌權者都以公正嚴明的精神、不偏不倚的態度,穩固港人的信心。

公平公義的上主,求祢掌管執法者的工作,好叫他們在凡事上要尋求公義,也要為那些被欺壓及不懂得申辯者尋求公平;為不曉得發聲的港人發聲,更要為受屈的伸冤。願公平公義成為執法部門運作的根基,真理成為他們實踐的內容,叫他們不會屈枉正直,好叫每一個人都得到同等的法律保障。

公平公義的上主,但願香港的司法制度,得見公平公義、以慈愛與誠實彼此相親,好叫我們的城市得以穩固堅定。

「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,公義如江河滔滔。」(阿摩司書5:24)

奉主耶穌基督得勝之名求,阿們。